浅析|CCC核查新规落地:企业切莫惯性送检
国家认监委8月6日发布了 2026年第14号公告,宣布了包括熔断体在内的9类产品的原有指定实验室能力核查的结果,各实验室的业务能力有了新的划分。简单来说,就是曾经合作过的实验室,未必仍拥有对应项目的检测报告权限。
很多企业送检都有惯性,如果产品没变,标准也没变,就会习惯性找原来熟悉的实验室,和熟悉的对接人、用熟悉的时间来安排送检。所以新的送检,除了过去跟哪些实验室有合作,还要多看几个因素。
因为国家认监委已经明确,此次核查通过的实验室,将维持原有的指定检测业务范围。但部分原有指定的实验室,被注销了部分检测业务权限,再根据公告核查表查看所属实验室的业务范围,有些实验室虽然名称还在名录里,但其实承接产品、标准和具体的检测项目及参数的范围有所变化。
最容易出现疏漏的就是只看实验室名称,而漏掉了其他内容变化,给后面的送检埋下了隐患,甚至会导致报告无效,认证受阻。

此次公告涉及到的9类产品为:熔断体、小功率电动机、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机动车行驶记录仪和车身反光标识。可以看出,这些大部分都是汽车零部件,只要是整机厂、零部件企业、车载电子供应商及相关配套企业的现有项目涉及以上品类,就要打开公告附件逐项比对。
此次认证项目的实验室能力范围变更对产品认证检测规划会有直接影响。选错了实验室,或者没看仔细参数范围就送了样,可能导致资料或样品需要调整,检测计划也要跟着调整。所以,发现问题要越早越好,留给自己改变的机会越大,一旦问题被发现得越迟,先前已经排定好的上市时间就越难控制。

这时可能会有人问,要不要抛弃之前那些已经做过项目的老经验呢?我觉得应该抛弃的是那种什么都交给老经验解决的想法。因为此前的报告、之前的证书、之前的联系人可以提高我们的沟通效率,但最新的公告、指定名录和实际的业务范围才是我们当前项目的判断依据。
送样之前,先看自己这个项目是不是这个9类产品的其中之一,然后去查一下想合作的实验室是不是仍在最新的指定实验室名录中,最后再按照业务范围一项一项对好产品、标准和具体的检测项目及参数是否在范围之内。如果是部分范围被注销,要尽早评估是需要更换实验室,还是拆分不同的检测项目到不同的实验室去做。
对于一些已经有项目在推进的企业,一定要再次联系自己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确定新的范围变更后,相关的报告和证书的出具方式以及排期的变化情况。

实话说,现在很多做认证的新项目都会把之前的方案拿来复制粘贴,包括实验室的选择、对接人的选择以及检测的安排等。这么做看起来确实很省事,前提是上次选择的实验室的指定范围仍然适用于这次的产品。即使在同一家实验室,也可能只调整了部分业务的范围。而且即使是同类产品,标准和具体的检测项目也有可能发生变化,上一款产品在哪里顺利过了认证,并不代表这一次也能照着抄作业。
当然,项目越来越忙,大家会觉得,反正都忙得飞起,不是同一个实验室也不是同一个项目,干脆用熟悉的方法就能搞定,何必花心思去学习一些新东西。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在项目开始及样品送检前,能够在测试排期锁定期之前及时核对清楚,并且提前安排好实验室和各个项目的检测计划,其实这要比送样后再去改计划、重新排期省事儿多了。
除了汽车和电气方面的相关认证,包括进网核准、CTA、SRRC等项目也同样适用这样的思路。只不过不同项目的管理口径和核查方式是不一样的,不能互相混用。
只要涉及到今天讲到的9类产品,且近期要启动或送检的项目,都要按照以上方法去确认。看看国家认监委公告和指定的实验室名单,以及详细的业务范围说明,还有哪些产品和认证项目会涉及,尽快来一次拉网式的自查自纠。










